出门旅游遇糟心事,不少人会想着找相关部门投诉维权。但要注意,不是所有旅游相关的投诉都会被受理。了解清楚哪些情况不在受理范围内,能帮大家少走弯路,《旅游投诉管理办法》里就有明确规定。今天,全国旅游市场法制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旅游投诉管理办法》第九条,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简单说,就是投诉前得先核对好:有没有其他部门已经在处理、是不是重复投诉、找的部门对不对、有没有过时效。把握好这些要点,才能让维权更顺畅。要是不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规定,避免白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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