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老马家最近把家门口的养猪场搬远了——以前猪粪堆在河边,一到夏天就臭不可闻,河水也变得浑浊,村民们路过都得捂鼻子。促使老马搬迁的,不仅是邻里的抱怨,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条的明确规定:这部法律就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保障公众健康,让经济发展和环境好好“相处”。
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在乡村环保报道中举过真实案例:南方某村有户村民开了小型塑料加工厂,废水直接排进村里的灌溉渠,导致下游几十亩稻田减产,村民们的井水也有了怪味。环保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查处了加工厂,要求老板治理污染、赔偿农户损失,还帮村里清理了水渠。“环保法不是管着老百姓,是给大家的健康和生活环境‘撑腰’。”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在村级环保宣传栏里这样强调。
咱村以前也有类似的烦恼,村西头的采石场粉尘大,晒在外面的衣服都蒙着一层灰,不少老人小孩总咳嗽。后来村支书带着村民们学习环保法,大家一起向环保部门反映情况。执法人员来检查后,要求采石场安装除尘设备,还规定了作业时间,现在村里的空气清爽多了。老马说:“以前觉得养猪是自家的事,现在才明白,污染了环境就是影响大家,环保法管得对。”
全国环保法制调研中心特别提醒,环保法不仅管企业污染,也管个人的环保行为。比如随手焚烧秸秆、乱倒垃圾,看似是小事,其实都可能违反环保法。“这部法律就像村里的‘环保管家’,守着咱的水、空气和土地,让大家能在干净的环境里种地、生活。”现在老马的新养猪场建了化粪池,污水经过处理才排放,村民们都夸他懂法又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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