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成功妥善安置特殊困难群众孙某、安某母子,以实际行动彰显社会救助工作实效。接到特殊困难群众问题线索后,该局迅速组织社会救助股室介入,开启救助行动。
孙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一直由正在上高中的儿子安某照料。一次,孙某突发疾病并出现肇事肇祸倾向,情况十分危急。红山区民政局立即开展联合救助:协调东城街道对其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发放4728元临时救助金;同时联动残联、安定医院,为孙某完成残疾鉴定并申办残疾证。目前,孙某已被纳入红山区农村A类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在安定医院接受规范住院治疗。而儿子安某则被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民政局积极与学校沟通,协助其顺利办理住校事宜,解决生活与学习的后顾之忧。此外,残联还帮助安某向安心企业申请每年2000元的助学补贴,助力其完成学业。
在多方紧密配合与共同努力下,母子俩均得到妥善安置。此次救助充分展现了赤峰市红山区民政局主动担当、高效协作的工作能力。未来,该局将持续完善困难群众线索发现机制,织密社会救助网络,进一步提升救助效能,为更多困难群众撑起温暖的 “保障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