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收养登记标准化工作,更好地维护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由市婚管中心(市未保中心)牵头起草的《收养评估工作规范》(DB 50/T1869-2025)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于2025年11月15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填补了我市收养评估工作地方标准的空白,不仅有利于指导规范我市收养评估工作,而且通过专业、标准的评估方法,更加科学、准确、客观地判断收养申请人所具备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儿童的能力。
该标准规定了收养评估工作范围、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评估方式、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档案等内容,明确了收养评估基本框架和方向,明晰了民政部门收养评估职责,并制定了《收养能力评估指标评分表》等评估指标,便于标准更具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随着此标准的推广实施,有助于规范评估指标、完善评估细节、明确工作要求,健全收养评估制度,进一步提升我市儿童收养评估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全市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