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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0-28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市知识产权局、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管局:

    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根据《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比表彰项目事项的函》(功勋办〔2024〕158号)、《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辽宁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省级表彰计划的批复》(辽功勋办函〔2025〕5号)、《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和《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两年一届,用以表彰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转化实施并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国专利项目。根据《辽宁省专利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辽宁省专利奖奖项设置为一等奖5项,每项奖金20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8万元;三等奖30项,每项奖金5万元。

    二、参评条件

    (一)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权属明确、法律状态稳定;

    (二)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设计独特,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成功实现专利技术转化两年以上(截至申报时),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

    (四)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五)申报人应当是已获授权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受让人或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实施人;

    (六)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七)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及省专利奖;

    (八)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九)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辽宁省专利奖实行提名制,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各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或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等组织和个人推荐。

    四、名额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提名项目分配表(附件1),院士可单独提名推荐。

    五、申报流程

    (一)推荐单位或个人向相关创新主体下达通知,提出项目征集要求。

    (二)申报人按要求向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三)推荐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征求意见。初步审核通过后,各推荐单位或个人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其中,对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对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社会工作、民政等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各推荐单位或个人在本系统、本地区公示后,上报正式推荐对象。

    (五)推荐单位或个人通知通过审核的申报人登录网上申报平台上传申报资料。

    网上申报平台登录地址:https://lnzhjr.cn/home.html#/中“找政策”专栏,搜索“第四届省专利奖申报”项目填报。

    (六)申报人在网上申报平台填报上传专利项目信息。

    (七)推荐单位或个人在网上申报平台对申报项目信息再次进行审核,无误后予以提交,并在任一提交项目“提名函”处上传《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盖章版扫描件及电子版。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2、附件3)。申报人填写完毕后,提交至推进单位或推荐人,由其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提名推荐表。

    2.附件。附件首页需设置目录页,项目申报辅助证明材料均可放入附件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授权文本(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项目应用证明(购销合同、许可备案、发票等)、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声明、产品图片、项目应用照片、获奖证书等。

    3.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按照发明和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类汇总至一张表。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将扫描PDF版本和电子版一并上传至申报平台。

    七、有关说明

    1.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各推荐单位或个人通过系统审核、提交项目并报送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均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7日前。

    2.凡材料不符合报送要求或逾期报送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3.申报第四届辽宁省专利奖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4.评选结束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授奖决定,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八、联系方式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024—24011351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0411—84312999转1553

    鞍山市知识产权局:0412—2206035

    抚顺市知识产权局:024—57500566

    本溪市知识产权局:024—96315转1501

    丹东市知识产权局:0415—2802933

    锦州市知识产权局:0416—3678121

    营口市知识产权局:0417—2666521

    阜新市知识产权局:0418—96315转2001

    辽阳市知识产权局:0419—2981039

    铁岭市知识产权局:024—74219119

    朝阳市知识产权局:0421—2230059

    盘锦市知识产权局:0427—2269053

    葫芦岛市知识产权局:0429—96315转3802

    沈抚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24—58065032

    附件:1.提名项目分配表

    2.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3.辽宁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4.推荐项目汇总表

    辽宁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zscq.ln.gov.cn/zscq/tzgg/2025092816232927186/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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