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震
自获批安徽省第二批婚俗改革实验区以来,明光市秉持“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通过“十抓”举措,从氛围营造、阵地打造、制度建立、品牌创树等方面稳步推进婚俗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抓宣传引导。明光市结合七夕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文明婚俗幸福启航”“嘉山秀水爱在明光”等主题宣传活动,以集体婚礼、婚俗文化展示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婚俗改革政策,倡导文明婚嫁新风。以“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为导向,推动群众从“不愿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从“部分参与”向“人人参与”转变,文明婚俗理念深入人心。
抓阵地建设。明光市建设规范化婚姻登记机关,按5A级标准新建1085平方米登记办理与婚俗宣传阵地,设候登大厅、结婚登记区、中式颁证厅、调解室、离婚办公区及婚俗文化展陈厅。打造婚俗主题公园,按“一轴一环”构建婚姻登记与婚俗文化体验融合的服务场景,让群众在良好的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婚俗文化熏陶。发挥“爱不释手”调解平台的作用,提供婚姻指导、矛盾调解、危机干预等服务,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创办婚姻家庭促进会,搭建“政府主导、协会搭桥、社会组织协调、各方参与”的全方位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传承优良家风、倡导文明婚俗、特色志愿服务等活动。此外,依托文明实践活动中心、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区等设置婚俗文化墙,打造宣传阵地与改革示范平台。
抓制度完善。明光市坚持制度引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除陋习”与“树新风”双向发力,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理念,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观,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良风气。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出台了《明光市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实施细则》《明光市农村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制止婚宴餐饮浪费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彩礼、婚宴规模、餐标、文化表演、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引导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明确倡导标准,农村彩礼不高于6万元、城区不高于5万元,婚宴不超过15桌,农村每桌不超过400元、城区不超过600元,迎亲车辆不超过8辆,引导群众少要或不要彩礼。
抓示范引领。明光市突出示范引领,党员干部带头宣传落实婚俗改革规定,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抵制高价彩礼、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发挥民政、妇联等部门作用,组织志愿者开展“五进”活动,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相关活动400余次,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净化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依托村(居)民议事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抓群众自治。明光市强化群众自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实现所有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全覆盖。2023年以来,各红白理事会开展婚俗改革宣传70余场,通过教育、规劝、批评、奖惩等方式,推动婚嫁彩礼倡导性标准落地。
抓婚嫁报备。明光市严格婚嫁报备,落实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开展公职人员婚前谈话、婚嫁事宜报告备案及违规查办。居民操办婚丧事宜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备,接受监督。村干部参照规定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备。近年来,全市党员干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150次,村干部报备14人次。
抓婚俗文化。明光市弘扬婚俗文化,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创新结婚颁证服务,推广体现中华优秀文化的传统婚礼,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红色婚礼等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同时,依托婚俗文化展陈厅开展“走进明光婚俗”宣讲,向新人传递婚俗改革新理念。
抓家风传承。明光市推进家风传承,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建设,挖掘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建设主题公园“和园”,设置家风文化长廊与婚俗改革宣传矩阵,联合文明办、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打造互动式教育板块,展现中华婚俗礼仪与优良家风。
抓婚姻辅导。明光市加强婚姻辅导,建设婚姻家庭服务场所,组建专业辅导人才队伍,重点开展婚前指导、婚姻辅导、离婚疏导,增进婚姻幸福、化解矛盾、稳定家庭。一方面,发挥婚姻家庭促进会的作用,不定期邀请促进会相关负责人围绕婚姻责任、沟通技巧、家庭规划等为新人开展辅导;另一方面,擦亮“爱不释手”服务品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持续提供婚姻指导、矛盾调解、危机干预等服务,化解婚姻家庭纠纷。
抓奖惩激励。明光市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大力宣传低彩礼或零彩礼家庭,优先将其评选为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喜事新办好家庭,优先给予其创业培训、产业扶持、信用贷款等政策支持。同时,及时曝光抵制婚俗改革、收受高额彩礼、大操大办婚嫁事宜的负面典型,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依纪依规处理。